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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货出现毁损、或者做了报废处理的,财务人员出于严谨,可能会把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都做转出处理。实际上有些存货的损失原因,并不属于税法上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如果一律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可能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 -税法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是怎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通讯员 康家宝 王虹 杨宁 庄楚锐 国庆、中秋双节后上班第一天,记者就开始分别采访北京、深圳、宁波、郑州等地税务部门一线税务干部,了解双节前后纳税人关心的涉税问题。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今年双节前后,不少企业都向员工发放月饼、购物卡、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实务操作中被问及较多的,主要有以下问题,本文对常见问题要点予以概述,并对难点作以探讨: 一、增量基数是固定的、进项构成比例是连续滚动计算的 1、增量
对于地下建筑物到底交不交房产税,交的话应当怎么交,在实务中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的声音,本文我们来进行梳理分析。 一、地下建筑物是否缴纳房产税? 对于这一点,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5年12月23日发布的 财税[2005]181号 文件(以下简称 181号文件 )中规定的非常明确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因此做好房地产项目全周期土地增值税管理至关重要。准确做好成本归集、分配,合规化管理税前扣除凭证、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是我们在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管理中应特别关注的事项。 笔者从房地产企业日常管理的角度,结合税收
企业的应收款报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为生产经营导致的应收款,会计上主要指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另一类是非经营导致的债权,包括各项资金拆借,会计上主要指其它应收款等。它们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扣除上的要求不同。 本文针对的是第一类应收款的损失报损。 应收账
有一种好公司,到处放血:承担员工工资个税、承担个人房东税费、承担境外费用税金,与人方便。但要注意方式方法,否则将多交税费。 01、劳动合同约定税后收入,公司承担员工工资个税能否税前扣除?看表现 ◇公司负担的个税款,换算成税前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列支,可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对于土地征收中,给予各种补偿款是否征收增值税的问题给予了明确,澄清了很多争议性问题: 1、青苗补偿费是否要按销售不动产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