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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A商贸公司与河南的张某有钢材买卖业务,张某从A处购买钢材,有时要发票,有时不要发票。有一次张某从A处买了10万元钢材,想到以前有时没有给开发票,所以要求A一并开出60万元发票,张某要求把发票上的单位开成D企业,后来D企业被国税局查出虚开60万元增值税发票。A公
问:我企业是民政福利企业,请问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另根据《财政
答: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但如果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的,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应在2014年将余额一次性扣除。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笔者发现,有许多企业收到预收款,不知道该如何确认应税收入,从而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对于预收款来说,企业收到以后该如何进行申报纳税呢?下面笔者将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4〕15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三证联办”是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即由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