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业相关动态和知识与您分享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639 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现解读如下: 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
一、原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差额征税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 、运输业在我国境内承揽旅客或货物运输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可以从所收全程运费中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按余额计征营业税;从事联运业务的运输企业,应按其实际取得的
2009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增值税条例及新增值税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以下简称新营业税条例及新营业税细则)重新修订实施,对混合销售行为重新进行了规范,从税法制定的原则上来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 [2009]87 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此前,在两部门下发的财税 [2008]151 号文《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应当缴纳契税的行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 [2009]124 号)批复中明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59 号,简称新政策),就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并规定新政策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新政策有抵触的,以新政策为准。在有关合伙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 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已经完成。综观整个股权分置改革,补偿流通股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类: 1 、非权证形式的补偿:包括 ( 1 )非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 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很多政策上的重大变化点引起了纳税人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对于新条例中关于营业税境内外劳务划分原则的重大调整问题、非金融机构及个人金融商品转让营业税征收问题以及个人无偿赠予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