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9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京建发[2021]243号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上一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58号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