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运用税务力量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点帮扶、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消费帮扶、加强人才培养、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税务系统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政策措施,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确保定点帮扶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开展济贫帮困、扶老恤幼、助学兴教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增强定点帮扶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整合帮扶资源,加强东西部税务部门协作,用好税收大数据,联合开展东西部经济协作可行性分析,积极协助西部地区税务局帮扶对象科学引进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方面企业,不断扩大农副产品销路和脱贫群众就业出路。此外,要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帮销、促产、疏浚、解困”的政策功能,帮助解决脱贫地区产品外销的痛点堵点难点,及时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

  《通知》特别提到,要统筹教育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尤其是税务总局党校及对口协作东部省级税务局培训机构要充分挖掘自身教育资源优势,帮助西部地区税务局干部职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岗位技能,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人才储备。

  《通知》要求,要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帮扶成效;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税务局在开展产业帮扶、人才帮扶、消费帮扶、协作帮扶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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