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陆续出台自贸区“十四五”规划 答好自贸区税收创新“答卷”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自贸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加快制度创新。广东省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制度创新、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广东自贸区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上海市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政策和制度体系。
自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我国自贸区建设已经走过8年历程。8年来,我国自贸区数量增长到21个,在推进开放和深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特别是围绕制度创新探索试验,推出了一批改革举措,成为全国深化改革的样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自贸区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达到278项,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自贸区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以便更加充分地发挥其作为制度创新“高地”的突破和引领作用。对此,各地政府近期陆续出台自贸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税收的身影“随处可见”,比如,上海市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探索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探索支持企业服务出口的增值税政策等;广东省出台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自贸区要形成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关、汇、税、融”制度体系。这意味着,各地在持续提升自贸区建设水平过程中,已经对税收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期盼税收创新发挥更强劲的促进作用。
那么,面对自贸区“十四五”规划的“答卷”,自贸区税务机关该如何“作答”?结合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的发展历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的实践经验看,笔者认为,自贸区税务机关应在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过程中,紧紧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加强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的纳税服务创新力度,才能取得更丰硕的创新成果,让税收创新更好地助力自贸区高质量建设。
打造立体化、智能化的纳税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精细服务,是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必须拿下的“基础分”。自贸区是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的“窗口”。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21个自贸区实际使用外资1008.8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吸引了全国近17%的外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的产业集群显示度要明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精细化、智能化、高质效的纳税服务作支撑。目前,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推进纳税服务线上与线下融合,贯通前台与后台,构建“窗口、网上、掌上”三位一体办税新格局,以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了企业顺畅投资落户。接下来,需要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速度,围绕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升精细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在个性化服务方面推出更多首创性、针对性、差别化的举措,这样才能为企业的投资落户提供更精准的保障,进一步增强自贸区的要素资源集聚力。
打造一体化的税收法治体系,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和精准监管,是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的“关键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面对自贸区企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需求,必须坚持法治理念,创新税务执法和监管方式。笔者认为,自贸区税务机关应当在优化税收法治体系上“大胆闯、大胆试”,在提升智慧税务建设水平、推进“以数治税”、加强科学精确执法基础上,更加彻底地落实还责还权于纳税人的税收治理理念,这样才能更好地兼顾自贸区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和发展效率的需求,为相关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目前,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已经推出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两无一免”退税审批、纳税信用联合修复机制、纳税风险先提醒后评估等10项税收法治化创新举措,下一步将在推进精确执法和精准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的快速、蓬勃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
打造社会化协同共治体系,推进精诚共治,是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必须争取的“加分项”。自贸区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将税收营商环境与其他营商环境要素统筹考量,加快构建税收共治新体系,才能更加系统地全面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水平。《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探索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创新。对此,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涉税数据互联互通,搭建更丰富的税企沟通平台,不断完善税收社会化协同共治体系。比如,针对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平台经济发展迅速、相关企业集中等特点,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为相关企业高效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促使其规范发展。该局还与江北新区研创园签订税收共治框架协议,成立“税务+园区”共治工作办公室,推进数据交换,双方共享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名单等,更加深入地掌握企业信息和发展动态。接下来,该局还将通过更富力度的创新举措,畅通各方沟通合作渠道及形式,凝聚税收共治合力,更深入推进精诚共治,交出更亮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