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

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担任主讲,详细解读税务总局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帮助纳税人准确了解政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把科技自强自立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抓手,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为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21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时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目的就是让纳税人更多、更早、更便利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红利。

阳民表示,公告的最新规定,充分体现了时间更早、红利更多、核算更便利、口径更优化四个特点。

阳民介绍道,2021年度以前,企业必须在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季度预缴时不得享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和28号公告规定,企业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对于原规定,至少提前3个月以上。同时,28号公告规定可再多增加享受一个季度的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企业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就是用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阳民说。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税务总局对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进行了大幅简化优化,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阳民说:“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进一步简化了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精简了辅助账和汇总表的项目,同时还调整优化了填报口径,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相关列次,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填写问题进行明确。”

阳民特别提醒,企业继续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可以参考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公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但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今年10月申报期,企业应如何办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阳民表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在10月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明年5月底前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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