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9日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税会差异处理

【案例】A公司20209月购进商品一批,买价113万元(含税),当年为对外销售,202012月进行减资测试时发现该商品市场价值为80万元,年末计提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0213月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卖价79.1万元(含税)。假设A公司2020-2021年未购进和销售其他商品。

  问:2020年、2021年该批存货如何进行会税处理?

 【分析】

  一、2020年会税处理

  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时

  借:存货-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3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20万元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万元

  税务处理

  2020年度资产减资损失-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二、2021年会税处理

  会计处理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79.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1万元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存货-库存商品  100万元

  3.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万元

  税务处理

  2021年会计确认营业收入70万元,营业成本80万元,但税法认可的商品成本为初始购入成本(100万元),故2021年销售商品时,税法允许扣除的商品成本为100万元,故2021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即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部分)

实务中,企业购销的存货种类较多,但均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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