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

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行为为什么不按混合销售

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行为为什么不按混合销售?

自产货物有何特殊之处?这次营改增的原则是把营业税的政策平移到增值税这边来,不增加税负。所以说我们看看原来营业税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模拟一下营业税体制下,一家有生产销售建材经营范围的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即能够自产也能够外购建材,对外提供建筑时他是怎么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我们就明白了。如果它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建筑安装,这个自产的货物是不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了?他是视同销售呀,还是进项税转出?是视同销售。如果它将外购的材料用于建筑安装了,这个外购的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它是视同销售呀,还是进项税转出?它是进项税转出。

视同销售,为什么要跟进项税转出区分开啊?

因为视同销售,最起码他还有一个成本加成,还要有个毛利。进项税转出,按购进时的进项税转出就行了,不需要加毛利的。就是因为自产的有增值,是视同销售,所以2016年营改增前,自产的货物用于建筑安装,那么自产货物,也是交增值税的,其增值税是不能少交的。如果是外购的货物用于建筑安装了,本来就不是视同销售,而是进项税转出,在营业税体制下以包工包料的建筑收入交营业税的,那么营改增后只有自产外购区分开规定,才能跟原来营业税时的规则一致。

作者单位:河南正平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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