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收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也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要实践,更是未来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之所以税收工作能取得重要成就,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凸显,关键在于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不论是将“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的首要方面,还是推动形成“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事实上这就是中国式税收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策有效应和可持续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同时提出“要把推进改革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起来”,为多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把握好政策有效应和可持续平衡提供了思想指引。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专门向全国税务系统下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的通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该减必减”与“应收尽收”的统一中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从“该减必减”来看,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调整减税降费政策发力点。从全面推进营改增,再到简并调低税率、推出阶段性加计抵减政策、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增值税税制改革和优惠政策成为减税降费的主力军;从提高费用减除标准,到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再到实施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改革释放了红利;从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税收优惠政策,到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延缓缴纳小微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既让利于民又放水养鱼,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从“应收尽收”来看,税务部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任务,税费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在税收征收上,从一期、二期、三期到四期的金税系统升级,从合作、合并再到合成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从经验管税、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的征管方式变革,税务部门为保障政府财力做出了积极努力。在税务监管上,从打击和曝光逃税骗税违法犯罪的企业,到严查“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再到查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重大偷逃税案件,税务部门有效挽回税收损失,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在中国式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要在“为国聚财”与“为民收税”统一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从来都同行同向。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税务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来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问题,到依据企业性质设定从75%~100%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到减少税务行政审批、实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税收为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发展后劲发挥了积极效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在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减负红利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尤其关注民生领域的企业税费负担。一是通过先后多次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举措,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方面的主力军作用。二是重点加大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民生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促进消费投资、吸纳就业、稳定基本民生。三是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制度改革与动态调整统一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再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和“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党中央始终注重税收制度改革与政策动态调整的同步。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两手抓,以长期的、稳定的税收制度确保持续发挥改革发展效应,以阶段的、灵活的税收政策确保充分留足动态调控空间。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蹄疾步稳地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一是相继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调整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结合、资源税从价计征、环境保护费改税等改革,并加快推进税收立法进程,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提高了税制的规范性、简便性、公平性、法治性,加快了税收现代化建设步伐。二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加快促成了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三次重要突破,每一次重要突破都是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生动实践,为高质量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供了统一高效的制度体系。在政策动态调整方面,税务部门在党的领导下审时度势,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举措。比如,减税降费政策在配合税制改革中,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焕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贡献了重要税收力量。再如,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快速采取了减征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缴费等临时性、阶段性的减负举措,为短期内稳定经济基本盘、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又如,在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的进程中,从积极参与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到主导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再到坚定提出中国在“双支柱”方案中的立场诉求,我国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在全球税收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税收在减税降费及政策“组合拳”中相应形成了促成经济增长与确保财政可持续相统一的政策框架,为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累了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在十年来已有成就的基础上,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为导向,在服务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进中国式税收现代化,助力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新发展理念,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发挥税收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引导和支撑。比如,进一步加大企业从事创新研发活动、绿色生产投资活动的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探索培育地方稳定税种的可行路径,以中央和地方财力协调的格局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推进国际税收合作,以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积极应对“双支柱”方案落地实施等举措,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二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中发挥税收积极作用,增强国内循环内生动力,提升国际循环质量水平。比如,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机制,为修复和巩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支持;再如,助力创业就业,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充分调动国内消费潜力;又如,持续推进完善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有利于新发展格局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党对税收的领导,走中国式税收现代化道路,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都要对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要在十年来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既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税收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的定位。一是税收要为优化市场机制提供支撑,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惠及人民的发展来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比如,营改增改革、减税降费政策、税收征管改革等,都是减少税收扭曲市场行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有效举措。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加快增值税立法,将实践中已经成熟的税收举措上升为制度;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以税收征管现代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二是税收要发挥收入调节作用,为中低收入群体减负。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增加必要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再如,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调节财富分配中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要求下,研究社会主义税收就既要把握好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税收发展的要求,又要发挥税收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不论是把握政策有效应和可持续平衡,还是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步,或是协调制度改革与动态调整统一,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都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兼顾市场主体预期和行为特征,并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贡献力量。一方面,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市场主体充满活力、资源配置灵活高效、要素流动自由畅通、市场竞争有序公平、人民福祉有效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税收相应就要在新征程中牢记把握税收中性、不忘减轻负担、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税收法定、优化税收服务、坚定人民立场之要求,在满足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中推进中国式税收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体现“税收为国、税收为民”的特征,确保税收在“全国一盘棋”站位上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基于此,我们才能对税收制度怎么改、税收政策怎么调、“组合拳”怎么打有清醒把握,在加快推进税收立法进程、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培育地方稳定税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过程中,就能统筹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与市场主体行为,彰显社会主义税收从全局、从长远、从大势上发挥作用的优势,进而展现税收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积极作为。
(邓力平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陈丽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