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都申报个税,为什么汇算清缴还会产生补税或退税?
问:公司每个月发放工资,已经按照规定给我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在第二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还会发生补税或退税的情形?
答: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综合所得按年纳税,公司每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仅为预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需要将个人全年所有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和扣除项汇总,根据7级累进税率重新计算税额,因此就可能产生补税和退税的情形。
汇算清缴应退或应补税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正数为补税,负数为退税
这里总结几个常见的补税和退税情形
补税情形一: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收入。
【案例1】甲某在同一家集团下的两家公司任职并领取工资,每家公司每月给甲发放10,000元报酬,甲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下同)。
预扣预缴时,甲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60,000)*10%-2,520]*2=6,960元
汇算清缴时,甲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12*2-60,000)*20%-16,920=19,080元
甲应补税=19,080-6,960=12,120元
补税情形二:个人在年中换过工作
【案例2】乙某2022年1-6月在A公司任职,月薪为8,000元,7-12月在B公司任职,月薪为10,000元。
预扣预缴时,乙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5,000)*6*3%+(10,000-5,000)*6*3%=1,440元
汇算清缴时,乙应交个人所得税=(8,000*6+10,000*6-60,000)*10%-2,520=2,280元
乙应补税=2,280-1,440=840元
退税情形一: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预缴了个人所得税
【案例3】丙某每月工资薪金4,000元,年底领取了8,000元年终奖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丙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税=8,000*3%=240元
丙全年收入额为56,000元,未超过6万元,可以申请退还个税240元。
退税情形二: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案例4】丁某为自由职业者,每月领取劳务报酬2万元,无其他收入。
预扣预缴时,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2=38,400元
汇算清缴时,丁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0*(1-20%)*12-60,000)*20%-16,920=21,480元
乙可退税=38,400-21,480=16,920元
退税情形三:纳税义务人选择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公益捐赠等扣除项。
【案例5】戊某每月工资1万元,2022年度公益捐赠5,000元,选择自行在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预扣预缴时,戊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60,000)*10%-2,520=3,480元
汇算清缴时,戊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12-60,000-5,000)*10%-2,520=2,980元
戊可退税=3,480-2,980=500元
退税情形四: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
【案例6】己某任职于某互联网公司,月薪2万,但因疫情关系,在2022年10月末被裁员,11-12月均无收入。
预扣预缴时,己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5,000*10)*20%-16,920=13,080元
汇算清缴时,己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0*10-60,000)*10%-2,520=11,480元
己可退税=13,080-11,480=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