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7日

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

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假设我单位上半年发生了100万元的研发费用,其中60万元能够准确核算归集,另外40万元还无法准确核算归集,7月份预缴时还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时间:2023-07-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字体: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答:7月份预缴时,你单位可就已经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的60万元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剩余的40万元,如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则可以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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