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

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3年9月)

1.发票开具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双向实名认证?

答:您好,双向实名认证办理,具体流程请您参考:

请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风险告知】进入双向实名认证模块(此处只显示当前登录人员的信息,所以需要给谁做双向实名认证,则需要使用该人员的信息验证登录);点击【本人确认】后弹出“实名制涉税风险提示告知书”,确认信息后点击【相符】则可进行生物识别验证;在生物识别验证界面可使用“北京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成功后点击【确定】即可。

3.企业业务登录入口取消了企业密码,我没有个人密码,我现在要为企业办税该如何登录?或者我忘记了个人密码怎么办?

答: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等入口的个人用户密码为原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户密码。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个人用户密码,可以直接到登录页面右下方【忘记密码】来设置新密码。

4.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模块找到对应发票,但勾选处显示灰色无法勾选是什么原因?

答: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被认定为为异常凭证的发票、被作废的发票与完全冲红的发票均会出现在【抵扣类勾选】模块中,但是勾选框为灰色单独标记,且不可被勾选。如纳税人需要核实该张发票的状态,可以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

5.外省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如何登陆电子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登录认证相关功能优化升级的通告》规定:

(四)“特定主体登录”入口

外省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及使用组织临时登记的纳税人,通过“特定主体登录”入口办理涉税(费)业务。

登录时应输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本人证件号码(或手机号码、用户名)和电子税务局个人用户密码。已在我局采集过实名信息,但未在原电子税务局注册过的个人,其用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6位。

6.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提示您的主行业不是建筑安装业,不能选择该项,如何处理?

答:如您的主营业务不是建筑安装业务,请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经营方式”项填写为“装饰修饰”,如您的主营业务是建筑安装业务,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模块变更国标行业,变更之后重新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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