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4日

继承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无偿转移给一定范围的近亲属或有效遗嘱指定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即继承区分法定继承和非法定继承,个人继承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因此,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那么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计税价格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在适用税率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现行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但对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因此,赠与房产不区分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也不区分90平以下还是90平以上,一律按照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契税,比如湖北省契税税率为3%,则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应当按照3%的比例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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