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0日

个税汇算:必须基于真实信息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个税汇算)将于6月30日截止。近期,各地税务机关纷纷提醒尚未进行个税汇算的纳税人及时办理。笔者提醒,纳税人务必基于真实信息进行个税汇算。一旦虚报信息,即便成功获得退税,也会被税务机关追回,还有可能面临处罚。

多缴税款,符合条件可以退

实务中,纳税人涉税行为真实发生,即便遇到特殊情形,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可以成功获得退税。但纳税人需要注意,应及时办理个税汇算。

近期,小张在个税App申请退税时被拒绝,系统提示“纳税人存有以前年度汇算应办理未办理情况”。原来,2021年小张在多个单位任职,由于重复扣除减除费用,按规定需要补缴税款。小张发现要补税,因此未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为通过2023年度退税申请,小张补缴了2021年度税款及滞纳金,退税款很快就到账了。同时,小张发现,2019年度也有多缴纳的税款,于是通过个税App申请了该年度汇算退税,但系统提示该笔退税申请超过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期限,无法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第十条,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须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笔者提醒,2024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纳税人2020年度个税汇算的退税申请。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个税汇算并申请退税,避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经个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虚报信息,或将面临处罚

正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纳税人在个税汇算时虚报信息,很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刚参加工作的小赵,在办理2023年度个税汇算时,看到同事填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获得了退税。小赵父母的年龄均小于60周岁,不符合填报条件,于是小赵冒用同事父母的信息进行填报。几天后,小赵收到税务机关短信,提醒小赵与其他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需要核实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根据2号公告,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三条明确,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笔者提醒,纳税人在办理个税汇算时,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及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共同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如果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提醒,应积极配合更正信息或提交佐证资料。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笔者提醒,办理个税汇算时,纳税人应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情况,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尤其要警惕所谓的“退税攻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纳税人可以查询税务机关官网发布的文件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时,纳税人应当通过个税App或官方网站进行办理,切勿点击陌生链接,以免泄露个人信息,引发风险。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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