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8日

农产品买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农产品买卖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印花税法》中列举的“买卖合同”应税凭证,《印花税法》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即为不征税的合同,不管另一方书立人是个人还是单位,“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的所有书立人都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满足上述身份时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免征买卖合同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因此,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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