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液氮并租赁相关设备时,应如何确认使用权资产?
在购买液氮并租赁相关设备时,应如何确认使用权资产?
解答:
在购买液氮并租赁相关设备时,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其实是一个非常清晰的逻辑链条,但它的核心在于租赁准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操作细节。
1.租赁设备才涉及使用权资产,液氮不在此列
首先,液氮是消耗品,不属于固定资产,所以它的购买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原材料”等即可,和使用权资产完全无关。真正需要关注的是承租方租赁的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只要租赁合同符合准则的定义,比如明确约定了租赁资产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且承租方能在租赁期内主导资产的使用并获取几乎全部经济利益,那就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
所以,液氮的购买可以忽略,重点放在设备租赁上。
2.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条件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条件其实并不复杂,核心是两点:
控制权:承租方是否能在租赁期内主导设备的使用?
经济利益:承租方是否能从设备的使用中获取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如果这两个条件都满足,那就可以确认使用权资产。比如,假设承租方租了一台液氮储存罐,合同里明确承租方有权决定它的使用方式和时间,那这台罐子的使用权资产就需要确认。
3. 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的价值构成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四项内容,每一项都需要仔细核对:
(1) 租赁负债的现值:这是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折现率可以用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
(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款项: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租赁激励的条款,这部分需要扣除,比如出租人返还的部分租金。
(3)初始直接费用:比如手续费、律师费等,这些费用直接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
(4)复原成本:如果合同要求承租方在租赁结束后对设备进行复原或拆除,这部分预计成本也要计入使用权资产。
举个例子,假设承租方租了一台设备,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是100万元,初始直接费用是5万元,复原成本是3万元,那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就是108万元。
4. 后续处理:折旧和利息费用要分开计提
确认使用权资产后,后续的会计处理也很重要:
(1)使用权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需要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参照固定资产折旧,根据设备的用途将折旧费计入相关科目,比如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折旧的年限通常是租赁期和资产使用寿命的较短者。
(2)利息费用: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需要单独计量,计入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具体取决于设备的用途。
比如,假设租赁期是5年,设备的使用寿命是10年,那折旧年限应该是5年。每年的折旧额是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除以5。
5.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可以简化处理
如果承租方的设备租赁属于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或者低价值资产租赁(比如设备全新价值较低),那就不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可以直接按照经营租赁的方式处理,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
6. 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可能有差异
最后,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可能会有差异。
比如,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包含了未确认融资费用,这部分在税务上可能不被认可,需要进行税会差异调整。
另外,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如果是经营租赁也不得税前扣除;如果是融资租赁,会计核算的折旧费与税务处理的折旧费金额也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