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5年7月)
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2.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3.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是否还执行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4.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将预征率下限降低了0.5个百分点,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
5.新电子税局中,申报界面如何选择六税两费减免?
答: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自动判定,带出相应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和减免政策适用起止时间,并填列减免税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