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有力有序推进 确保取得实效
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切实将抓好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细化安排,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有力有序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认真谋划组织 明确目标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5方面13项具体举措,突出严实标准,推动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各地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认真谋划安排学习教育工作,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北京市税务局党委迅速响应、快速启动,建强工作专班,建立落实调度机制,坚持以机关带系统,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分层分类抓实理论武装,精准对标对表查摆突出问题,聚焦“开票经济”涉税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内容强化整改落实,一体推进学查改。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首善标准,将学习教育与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组织税费收入、优化服务、规范执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学习教育落细落实。
山东省税务局党委明确目标抓重点,制定《全省税务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细化落实方案》,细化17项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标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形成党委班子和个人查摆问题清单,持续用好“一表三单”(工作安排表、工作提醒单、工作提示单以及工作督办单)督进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倒逼责任落实,通过抓机关带系统、抓领导带队伍,一体推进山东省税务系统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河北省税务局党委认真组织谋划,坚持学查改一体贯通,把学习教育与攻坚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高质量抓好征税收费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梳理明确24项重点任务,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东省税务局党委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责任落实抓推进,构建“党委主责、专班主抓、一贯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学研查改一体推进、分类督导力戒虚功”的工作机制;聚焦“关键少数”作示范,紧盯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重点对象,切实发挥领学促学的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履职责,以实干实绩展现“走在前列”的广东税务担当。
坚持深学细悟 增强行动自觉
深学细悟,以理论武装锚定思想航向。税务总局党委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把握原文原理、领会精髓要义,为全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表率。
自上而下,知行合一。各地税务部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化思想认识、务求学深悟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理论清醒坚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坚持“学”字当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结合赣税讲堂、读书分享活动等,营造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同时,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全省税务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补短板,推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突出“实”字导向,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推动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深化税收改革的内在动力与实践成效。
江苏省税务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中心组成员原原本本领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并开展主题交流研讨,切实发挥领学示范作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结合巡视、审计整改,查摆10个问题、12个具体表现,并指导督促全系统按要求开展问题检视整改。
重庆市税务局党委要求突出学习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同时,注重运用政绩观正反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警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
强化统筹结合 突出求真务实
税务总局党委将治理“开票经济”涉税问题作为税务系统学习教育整改整治的重要内容,立足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从严纠治,严防各种形式虚开发票、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等行为,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推进纠治政绩观偏差。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党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功实效,强化统筹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将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统一,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为推动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宁波市税务局党委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贯穿始终,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开票经济”涉税问题集中整治为检验标尺,在深学、真查、实改中校正方向。坚持从政绩观偏差入手,深入剖析政绩观偏差背后的问题,做到既治业务之标、更纠观念之本。同时,将开门教育落到基层一线,在整治中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效。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聚焦重点施治,将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制度+科技+监管+共治”的思路,建立指标、深入排查,不折不扣治理“开票经济”相关涉税问题。同时,在学习教育中一体推进合规管理纠治,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
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在开展学习教育中突出严实标准,深入纠治“开票经济”涉税问题,不断提升风险扫描、推送、应对、监督和评价水平;持续拓展外部门数据和第三方数据获取渠道,强化工作支撑,大力提升防范“开票经济”风险管理质效,以实干实绩推动辽宁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税务局党委对照学习教育总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政绩观偏差问题。特别是重点检视“开票经济”涉税问题,立足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从严纠治,严防各种形式虚开发票、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等行为,在真抓实干中建功立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全国税务系统将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根基,在求真务实中践行初心使命,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把正确政绩观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新篇章,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更大的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