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5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抗艾滋病毒药物税收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免税的药物清单和金额,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附件1)和《五年免税进口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额度》(附件2)。海关凭卫生部发放的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有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请通知各海关执行。
  附件:1.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
     2.五年免税进口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额度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



序号

药 品 名 称申报商品名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国生产所在国
1

甲磺酸沙奎那韦

 罗氏公司瑞士瑞士
2

拉米夫定

 葛兰素英国英国
3

拉米夫定口服液

益平维葛兰素英国英国
4

拉米夫定片

益平维葛兰素英国英国
5

拉米夫定片

贺普丁葛兰素英国英国
6

利托那韦胶囊

爱治威阿伯特美国美国
7

硫酸茚地那韦胶囊

佳息患默沙东美国美国
8

奈韦拉平

维乐命勃林格殷格翰美国美国

9


奈韦拉平片

维乐命勃林格殷格翰

德国

德国
10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片

双汰芝葛兰素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11


齐多夫定

立妥威威康英国英国
12

沙奎那韦

 葛兰素威康英国德国
13

司坦夫定胶囊

赛瑞特百时美施贵宝美国美国
15

利托那韦

爱治威阿伯特美国美国
16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口
服液

 阿伯特美国美国
17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软
胶囊

 阿伯特美国美国
18

奈维拉平片

 阮伯西印度印度
附件2:
  

五年免税进口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额度


年    份额 度 (万美元)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0
8000
6000
4000
3000
合  计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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