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9月0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新华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考虑到新华社承担的社会政治职能及其经济核算的特殊性,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现将新华通讯社缴纳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华通讯社所属42家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度由新华通讯社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新华通讯社所属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管。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新华通讯社所属汇总纳税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
新华通讯社所属汇总纳税单位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所在地
1新华通讯社参考新闻编辑部北京西城
2新华通讯社国内新闻编辑部(新华社机要发行处)北京西城
3《瞭望》周刊社北京西城
4《半月谈》杂志社北京西城
5《经济参考报》社 北京西城
6新华通讯社新闻摄影编辑部北京西城
7中国经济信息社北京西城
8《环球》杂志社北京西城
9《中国记者》杂志社北京西城
10新华出版社北京西城
11新华每日电讯社北京西城
12新华通讯社北京分社北京东城
13新华通讯社西藏分社西藏拉萨
14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新疆乌鲁木齐
15新华通讯社青海分社青海西宁
16新华通讯社宁夏分社宁夏银川
17新华通讯社河南分社河南郑州
18新华通讯社天津分社天津和平区
19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河北石家庄
20新华通讯社山西分社山西太原
21新华通讯社吉林分社吉林长春
22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黑龙江哈尔滨
23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安徽合肥
24新华通讯社福建分社福建福州
25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江西南昌
26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湖南长沙
27新华通讯社广西分社广西南宁
28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四川成都
29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陕西西安
30新华通讯社内蒙古分社内蒙古呼和浩特
31新华通讯社云南分社云南昆明
32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贵州贵阳
33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甘肃兰州
34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重庆江北区
35新华通讯社辽宁分社辽宁沈阳
36新华通讯社上海分社上海徐汇区
37新华通讯社江苏分社江苏南京
38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浙江杭州
39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山东济南
40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广东广州
41新华通讯社海南分社海南海口
42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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