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交通银行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起,交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交通银行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二、交通银行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纳税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三、交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和监管。?
四、交通银行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交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交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交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 省市名称 | 行 名 | 通讯地址 |
1 | 上海市 | 交通银行总行 |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
2 | | 上海分行 | 中山南路99号 |
3 | 北京市 | 北京分行 | 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 |
4 | 天津市 | 天津分行 | 和平区哈尔滨道32号 |
5 | 重庆市 | 重庆分行 | 渝中区中山三路158号 |
6 | 江苏省 | 南京分行 | 中山北路124号 |
7 | | 常州分行 | 延陵西路171号 |
8 | | 苏州分行 | 南园北路9号 |
9 | | 无锡分行 | 人民中路198号 |
10 | | 扬州分行 | 汶河北路2号 |
11 | | 镇江分行 | 中山路273号 |
12 | | 徐州分行 | 中山南路56号 |
13 | | 连云港分行 | 海连中路141号 |
14 | | 南通分行 | 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 |
15 | | 泰州分行 | 泰州市青年北路151号 |
16 | 河北省 | 石家庄分行 | 自强路22号 |
17 | | 唐山分行 | 新华东道103号 |
18 | | 秦皇岛分行 | 海港区文化北路174号 |
19 | 山西省 | 太原分行 | 解放路115号 |
20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支行 | 青山区钢铁大街24号 |
21 | 辽宁省 | 沈阳分行 | 沈河区十一纬路100号 |
22 | | 鞍山分行 | 铁东区二一九路38号 |
23 | | 抚顺分行 | 新抚区中央大街1号 |
24 | | 大连分行 | 中山区人民路1号 |
25 | | 营口支行 | 渤海大街民主里34号 |
26 | | 丹东分行 | 锦山大街锦山四小区一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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