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8日

关于调整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天津、重庆、西藏),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更名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从2006年度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分支机构名单
     2.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1: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原分支机构名称

更名后分支机构名称

一、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1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3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4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5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6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7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1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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