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额,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执行。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第六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第七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情况,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为宜的。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具体实施时,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第十一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单位税额,由财政部根据其资源和开采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适当进行定期调整。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条例公布施行之日起实施。1983年9月28日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表一: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附表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

 

 

                                    财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号
  

附表一: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税  目 税  额课税数
量单位
一、原油大庆石油管理局24元吨
胜利石油管理局、辽河石油勘探局、大港石油管理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新疆石油管理局、塔里木石油会战指挥部、吐哈石油勘探开发会战指挥部12元吨
华北石油管理局、吉林省油田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长庆石油勘探局、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江汉石油管理局、玉门石油管理局、青海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延长油矿管理局、其他陆上石油开采企业8元吨
各企业的稠油、高凝油8元吨
海上石油开采企业8元吨
二、天然气四川石油管理局15元千立方米
大庆石油管理局12元千立方米
胜利石油管理局、辽河石油勘探局8元千立方米
华北石油管理局、大港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新疆石油管理局、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塔里木石油会战指挥部、吐哈石油勘探开发会战指挥部、吉林省油田管理局4元千立方米
其他开采天然气企业2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统配矿  北京矿务局0.50元吨
     开滦矿务局0.55元吨
     峰峰矿务局0.50元吨
     井陉矿务局0.40元吨
     兴隆矿务局0.40元吨
     邢台矿务局1.20元吨
     邯郸矿务局0.80元吨
     大同矿务局2.40元吨
     阳泉矿务局0.80元吨
     下花园煤矿0.50元吨
     八宝山煤矿0.50元吨
     西山矿务局0.80元吨
     汾西矿务局1.20元吨
     潞安矿务局2.00元吨
     轩岗矿务局0.50元吨
     晋城矿务局2.00元吨
     包头矿务局0.40元吨
     乌达矿务局0.40元吨
     海渤湾煤矿0.30元吨
     宝日希勒煤矿0.30元吨
     平庄矿务局0.30元吨
     扎赉诺尔矿务局0.30元吨
     霍林河煤矿0.30元吨
     伊敏河煤矿0.30元吨
     大雁矿务局0.30元吨
     萍乡矿务局0.50元吨
     丰城矿务局0.80元吨
     英岗岭矿务局0.60元吨
     洛市矿务局0.30元吨
     淄博矿务局0.50元吨
     新汶矿务局0.90元吨
     枣庄矿务局1.20元吨
     肥城矿务局0.90元吨
     兖州矿务局1.20元吨
     坊子煤矿0.50元吨
     龙口矿务局0.50元吨
     临沂矿务局0.70元吨
     澄合矿务局0.50元吨
     崔家沟煤矿0.60元吨
     窑街矿务局0.40元吨
     靖远矿务局0.30元吨
     阿干镇煤矿0.30元吨
     石咀山矿务局0.40元吨
     石炭井矿务局0.40元吨
     淮南矿务局0.80元吨
     淮北矿务局0.90元吨
     哈密矿务局0.30元吨
     乌鲁木齐矿务局0.30元吨
     艾维尔沟煤矿0.40元吨
     抚顺矿务局0.60元吨
     阜新矿务局0.40元吨
     北票矿务局0.30元吨
     沈阳矿务局0.30元吨
     辽源矿务局0.50元吨
     通化矿务局0.40元吨
     舒兰矿务局0.30元吨
     珲春煤矿0.30元吨
     鸡西矿务局0.50元吨
     鹤岗矿务局0.60元吨
     双鸭山矿务局0.50元吨
     平顶山矿务局1.30元吨
     焦作矿务局0.70元吨
     鹤壁矿务局0.70元吨
     义马矿务局0.60元吨
     郑州矿务局0.90元吨
     大屯煤电公司1.00元吨
     徐州矿务局1.00元吨
     涟邵矿务局0.50元吨
     资兴矿务局0.30元吨
     白沙矿务局0.50元吨
     广旺矿务局0.50元吨
     芙蓉矿务局0.40元吨
     攀枝花矿务局0.70元吨
     南桐矿务局0.70元吨
     天府矿务局0.50元吨
     松藻矿务局0.50元吨
     中梁山矿务局0.50元吨
     永荣矿务局0.70元吨
     六枝矿务局0.40元吨
     盘江矿务局0.70元吨
     水城矿务局0.60元吨
     铜川矿务局0.40元吨
     蒲白矿务局0.40元吨
     七台河矿务局0.60元吨
     烟台矿务局0.40元吨
     八道壕矿务局0.40元吨
     霍县矿务局1.60元吨
     东山煤矿1.60元吨
     荫营煤矿1.60元吨
     韩城矿务局0.60元吨
     苍村煤矿0.40元吨
     南庄煤矿1.60元吨
     西峪煤矿1.60元吨
     南票矿务局0.30元吨
     铁法矿务局0.30元吨
     固庄煤矿1.60元吨
     小峪煤矿1.60元吨
 非统配矿  北京市0.60元吨
     河北省0.90元吨
     山西省1.60元吨
     内蒙古自治区0.50元吨
     辽宁省0.60元吨
     黑龙江省0.80元吨
     江苏省1.00元吨
     浙江省0.50元吨
     安徽省1.00元吨
     江西省0.60元吨
     福建省0.50元吨
     山东省1.20元吨
     河南省1.00元吨
     湖北省0.50元吨
     湖南省0.50元吨
     广西壮族自治区0.50元吨
     广东省0.50元吨
     四川省0.60元吨
     云南省0.60元吨
     贵州省0.60元吨
     陕西省0.50元吨
     甘肃省0.50元吨
     宁夏回族自治区0.50元吨
     青海省0.50元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50元吨
     吉林省0.60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一)宝石、宝石级金刚石 10.00元克拉
(二)玉石、膨润土 5.00元吨
(三)石墨、石英、萤石、重晶石、毒重石、蛭石、长石、沸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粘土、高岭土(瓷土)、耐火粘土、云母 3.00元吨
(四)大理石、花岗石 3.00元立方米
(五)石灰石、菱镁矿、天然碱、石膏、硅线石 2.00元吨
(六)工业用金刚石 2.00元克拉
(七)石棉一等2.00元吨
二等1.70元吨
三等1.40元吨
四等1.10元吨
五等0.80元吨
六等0.50元吨
(八)硫铁矿、自然硫、磷铁矿 1.00元吨
(九)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0—3.00元吨或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吨
(一)铁矿石入选露天矿(重点矿山) 一等16.50元吨
            二等16.00元吨
            三等15.50元吨
            四等15.00元吨
            五等14.50元吨
            六等14.00元吨
入选地下矿(重点矿山) 二等15.00元吨
            三等14.50元吨
            四等14.00元吨
            五等13.50元吨
            六等13.00元吨
入炉露天矿(重点矿山) 一等25.00元吨
            二等24.00元吨
            三等23.00元吨
            四等22.00元吨
入炉地下矿(重点矿山) 二等23.00元吨
            三等22.00元吨
            四等21.00元吨
入选露天矿(非重点矿山)二等16.00元吨
            四等15.00元吨
            五等14.50元吨
            六等14.00元吨
入选地下矿(非重点矿山)三等11.50元吨
            四等11.00元吨
            五等10.50元吨
            六等10.00元吨
入炉露天矿(非重点矿山)二等23.00元吨
            三等22.00元吨
            四等21.00元吨
入炉地下矿(非重点矿山)三等21.00元吨
            四等20.00元吨
(二)锰矿石 2.00元吨
(三)铬矿石 3.00元吨
六、有色金属
  矿原矿
   
(一)铜矿石            一等1.60元吨
            二等1.50元吨
            三等1.40元吨
            四等1.30元吨
            五等1.20元吨
(二)铅锌矿石            一等4.00元吨
            二等3.50元吨
            三等3.00元吨
            四等2.50元吨
            五等2.00元吨
(三)铝土矿石            三等20.00元吨

(四)钨矿石

            三等0.60元吨
            四等0.50元吨
            五等0.50元吨
(五)锡矿石            一等1.00元吨
            二等0.90元吨
            三等0.8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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