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9日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11]458

发文日期  2011-0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附件: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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