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6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
  附件: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财政部
                              2014年2月25日
  附件: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4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面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
  二、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不断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四、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科学管理
  五、努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 
七、积极开展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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