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5日

分支机构变身份 内蒙古可望收获更多真金白银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其中在税收扶持方面,国务院明确鼓励在内蒙古的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对这些企业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这一被称作“真金白银”的政策,在内蒙古各界看来,将有助于优化央企与地方政府及居民的利益关系,实现三方和谐相处,互利共赢。

  为内蒙古增加更多可支配财力

  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的内涵是:把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分支机构变更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实现税收上的就地申报和就地缴纳。

  “这种看似表面的企业身份变化,带来的却是税收分配的深层变化。国务院鼓励内蒙古的央企分支机构‘独立’,带来的最直接好处就是这些企业可以为内蒙古贡献更多的税收,为内蒙古增加更多的可支配财力。”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刘景溪表示。

  截至目前,我国由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央企为120家,经营范围涉及能源、电信、金融、保险、军工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各重要领域。这些央企的分支机构几乎遍及我国的每一个省(区、市),央企与其分支机构大都是总分公司关系,即分支机构作为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人。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李拥军介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除部分央企总分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外,很大一部分央企的所得税为中央和地方分享,其二级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由总部汇总统一计算后,再按照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分回给分支机构缴纳。

  由于央企分支机构数量众多,各分支机构盈亏不一,汇总纳税能实现分支机构间利润和亏损的互抵,因此盈利的分支机构分回的所得税往往要比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少,甚至无税可缴。也就是说,盈利的分支机构并不一定能为所在地政府缴纳更多的税收。

  “现在,中央鼓励内蒙古的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这些分支机构的所得税就可以在内蒙古就地缴纳。这必然大幅增加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副局长王永世告诉记者。

  鄂尔多斯市以其丰富的“羊、煤、土、气”资源成为内蒙古近年来经济发展最迅猛的地区,多家央企相继在该市设立了分支机构。王永世介绍,该市国税局目前所管辖的央企分支机构共有69户。2009年,这些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06.72亿元,利润211.44亿元。按总部分配所得税方式,这些企业实际在该市国税系统缴纳所得税16.97亿元。如果这些企业全部变更为独立法人,其就地缴纳的所得税将达到52.86亿元,增加近36亿元。

  包头市国税局所管辖的央企分支机构中按分配所得税缴纳税款的企业有4户,2010年分配的所得税款为2870万元,今年1月~5月分配的所得税款为1475万元。如果这些分支机构按独立纳税企业管理就地缴纳所得税,2010年应缴纳的所得税可达到5102万元,今年1月~5月应缴纳的所得税则可达到2.36亿元。

  中国石油集团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财务总监魏林告诉记者,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所在的苏里格气田和大牛地气田,目前有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6个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与开发,这些分支机构的所得税全部实行汇总缴纳。如果这6家分支机构按照《意见》变为独立法人,预计每年可为气田所在地乌审旗增加税收近3亿元。

  部分分支机构已先行迈出“独立”步伐

  其实,在国务院出台《意见》之前,内蒙古已有部分央企的分支机构开始了“独立”试点。比如,中国神华集团在内蒙古的几家分支机构在两年前就开始了这样的实践,并为内蒙古的地方财政做出了很大贡献,也为其他央企分支机构“独立”准备了经验。

  中国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财务科长曹瑞介绍,为增加神华集团对资源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2009年5月20日神华集团对神东煤炭分公司、金烽煤炭分公司、万利煤炭分公司进行了整合,将原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设在鄂尔多斯市的伊金霍洛旗,注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税务局为伊金霍洛旗国税局和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神东矿区征管分局。2010年,神东煤炭集团在鄂尔多斯市实现增值税16.94亿元,所得税13.85亿元。

  近期,神华集团为照顾资源地税收利益,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注册成立了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其下属分公司包括东胜分公司、准格尔分公司、包头分公司、乌海分公司4家。据介绍,按照公司筹备进程,今年8月1日将正式挂牌运营。这样一来,上述4家分公司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全部集中在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不需要再汇总去北京总部进行二次分配,从而把更多税收留在内蒙古区域之内,这正符合国务院的《意见》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刘景溪介绍,在国务院出台《意见》之前,为了解决资源富足地区的落后面貌,增加地方政府财力,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已多方协调,积极解决跨省区大型资源性企业集团在内蒙古境内的税收向总部不合理转移问题。近年来,该局已陆续解决了中石油长庆油田、中石油华北油田、东北电网赤峰通辽两地发供电企业、神化运销东胜结算部、神华宁煤集团乌兰煤矿、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尼尔基水利枢纽等跨省区资源型企业的税收转移问题,累计为自治区争取税收100多亿元。

  实现央企与地方政府及居民和谐相处

  对于国务院要求央企在内蒙古的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内蒙古社会各界一致认为,这对于改变资源富足地区的落后面貌作用不可代替,有利于优化央企与地方政府及居民的利益关系,实现三方和谐相处,互利共赢。

  王永世介绍,1994年以后的分税制是一个属地原则与隶属原则相结合的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下,一个企业贡献的税收归哪一级政府所有,既与这个企业的所在地有关,也与该企业的隶属关系有关。两种方式并存的管理模式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对税收征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国务院鼓励央企分支机构选择独立法人形式,表明我国加快了税收属地化管理的进程,对增加地方财力,实现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匹配,促进企业与资源地居民和谐相处意义重大。” 他说。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的几大资源富足地区近几年来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提供了重要的资源支撑,为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但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并未实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落后面貌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水准还很低下。拿走了资源却并未带来生活的改观,有些反而导致居住环境的破坏,因此一些资源性企业在进驻部分资源地时,有些资源地居民与企业的关系一度紧张,企业与居民难以和谐相处。

  内蒙古是我国的资源大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稀土资源丰富,同时也是荒漠化严重地区。资源的大量开采必然给当地带来自然生态上的破坏,进而给矿区农牧民的生活带来影响。像煤炭开采,要占用和破坏大面积的农地和牧场,造成地表下沉,地下水污染等,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地方政府为了保护环境,搬迁移民,征地补偿,必然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

  中国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曹瑞认为,煤炭企业是典型的资源型企业,利润就来自资源所在地,资源的开采必然给当地环境造成程度不一的破坏。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当地财政做贡献,是央企的一分社会责任,应该积极履行这一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财务总监魏林则表示:“我们在这里工作,也在这里生活,我们和我们的家人与当地居民一起已经成为这里的主人。地方政府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公共服务,比如修路、建学校,开办医院等等。这些公共服务都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持,地方政府没有钱是办不成的。因此,让央企分支机构把税收留在资源所在地,这本身也是我们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意愿和要求。”

  “独立”激活企业自主经营热情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中央企业基本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改革。但是也还有一些企业并没有完全脱去以前的行政管理模式,运行效率比较低下,经营方式不够灵活,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据了解,在内蒙古地市一级的央企分公司基本上属于三级分公司,这些分公司的经营完全由上级公司计划指令,在人事任命、资金分配上由上级公司安排决定,基本上没有自主权,行政化管理的痕迹还很深。

  乌兰察布市国税局副局长赵文有认为,国务院鼓励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对央企来说是一次深化改革的机遇。央企应该抓住这次机遇积极尝试,在内部建立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他说,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意味着要把集团企业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从总分关系变为母子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相比,在人事权和财权上具有更大的独立性,这将有助于激活企业自主经营的热情,提高企业灵活应变市场竞争的能力。

  一些央企的分支机构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对国务院鼓励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意见,不少在内蒙古的央企分支机构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兴趣。“作为央企分支机构,如果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竞争,一方面可以利用强大的集团资源和自主经营的决策机制,另一方面还可以获得和地方国有企业一样的政府支持,市场竞争优势会更大。”鄂尔多斯市一家煤炭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除了一些资源型企业,央企中的一些金融、保险类的企业对于变更为独立法人也表现出较大兴趣。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30多家银行进驻,这些银行既有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也有地方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有业内人士介绍,虽然4大国有商业银行进驻时间长,业务范围广,经营资金绝对额度大,但地方商业银行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相对优惠的政策,经营效益明显高于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不过,也有部分企业如银行、保险等央企分支机构对于“独立”持谨慎的乐观态度。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财务部业务经理袁磊表示,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企业也一样。分支机构获得了“独立”的权利,相应地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需要承担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没有相应的实力和严格规范的运行规则是难以承担重任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否应该变更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还应深入研究,谨慎进行。

  还有税收专家提醒企业,对央企分支机构实行税收属地管理后,央企总体上的税费负担可能将有所增加。一是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属地管理后,央企分支机构之间的盈利和亏损不可以互相抵补,即企业集团内一家企业的损失不可以抵消其他企业的利润,企业总体税负可能上升。二是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的有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不可以在整个集团内部调剂使用,导致企业的经营费用可能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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