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4日

减免稿酬个人所得税 激发文化创新活力

“目前,我国的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执行的仍然是1980年制定的800元的标准。在当时,我父亲作为高级工程师,每月工资大概70元,一年下来也才800多元。”俞渝表示,三十多年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多次调整,已经从每月800元提高到3500元,而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始终原地踏步,显然并不合理。    
“提到写书,很多人会想到韩寒、郭敬明等稿酬收入颇丰的作家,但这毕竟只是极少数。在全国数以十万计的作家中,还有很多人收入微薄,生活境况堪忧。”俞渝通过当当网的统计数据发现,一本书在全国的销售数量平均为7000册左右,以30元定价、作者稿酬占定价8%计算,一个作者从一本书中获得的稿费大约是1.7万元。写作一本书大概需要1到2年时间,如果按照一年半来计算,作者每月的稿酬收入只有900多元。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按照三十多年前的标准去征税,无异于雪上加霜,结果只会让这些文字工作者觉得自己的劳动没有价值、不被尊重。”俞渝认为,尽管近年来国家对文化产业越来越重视,对出版业给予很大支持,比如补贴实体书店的房租,对图书零售、批发环节5年免征增值税等,但在稿酬个人所得税征收方面,国家和北京市都还缺乏相关扶持政策。    
她建议,以北京市2014年人均工资7.7万为参考值,年稿酬收入低于7.7万的文字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高于7.7万的,与其他收入一起合并征税。“如果作为地方激励手段,北京市可以考虑将稿酬起征点上调至50万。这样就能以很小的代价,将全国优秀的文化人才都吸引过来,提升北京的文化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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