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6日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怎么计算

        问:我公司今年没有任何收入,但业务招待费已有发生,请问在今年的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怎么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贵公司当年没有任何收入,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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