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23日

支付员工授课费用是否需要开具劳务发票

        问:支付我厂的在职老员工的授课费用在何处列支?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吗?涉及何税种?
  答:贵公司请在职老员工授课,涉及以下税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规定,老员工取得的授课费用应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由贵公司代扣代缴,不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
  同时贵公司支付的授课费用,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所得税法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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