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03日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是员工和单位总共缴存上限么
问:财综[2006]38号中关于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在此范围内缴纳金额可以税前扣除,请问12%比例是两者之和还是各自不得超过12%?举例:我单位某员工工资1000元,个人实际月缴额按照5%比例50元从工资中扣除,单位实际月缴额按照10%比例为100,合计月缴额150,请问我单位上交部分100元是按照100元税前进成本,还是按照100*7%=70元进成本?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第三条规定,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是指单位和个人各自的部分。单位可以将单位负担的比例的部分计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但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要按照税务的相关规定进行扣除。贵公司可依100元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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