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0日

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资讯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