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2日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答集锦

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差旅费补贴还用交个税吗?
答: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国税发[1994]第89号)但企业以差旅费津贴名义发放其他补贴、津贴的,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但是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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