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6日

2017年度汇算清缴热点问答(一)

 
我公司是投资性企业,既对居民企业进行投资,也在公开交易市场购买股票,那么,我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   
答:A、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10〕79号)。   
B、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1)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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