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9日
公告2019年4号中,第五条规定的转登记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那么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销售额范围?
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上一篇: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 下一篇:对于2019 4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是:“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