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08日
低价卖药亏空,药业公司打起税收主意
湖南省澧县某药业公司为了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竟然利用“账外账”偷税来弥补低价销售亏空。日前,澧县地税局对该公司开出了一张24.09万元的罚单,并将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澧县某药业公司是一家拥有33名股东的药品、医疗耗材批发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员工81人,其中购销业务员6人,去年实现药品批发收入1010万余元,亏损5万余元。今年8月,澧县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三大疑点。一是经过与其他药品批发公司当前比较畅销药品的批发单价进行比对,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药品的批发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主营业务利润率比较低,有分离收入或隐瞒部分收入的可能。二是该公司的业务基本属于药品批发,内部单设销售部门,而单位的财务资料上竟无业务员的绩效工资记录,有对工资作假以配合隐瞒收入的可能。三是该公司自有资金不多,账面上又无银行贷款,而药品批发的资金周转时间较长,在资金链不断裂的情况下依然能照常营业,令人费解。
为了查清疑点,检查人员围绕核实该公司的收入状况为中心逐步展开了调查。检查人员对账簿资料一一进行梳理,弄清了业务量比较大的购货方、销货方,整理了一套购销资金动态表,掌握了比较有针对性的外查对象。检查人员通过分析账目发现,该公司货币资金流动情况异常,资金的存入、取出未见银行存款、取款凭证和银行存款对账单。药品成本结转随意,有的月份按5%的综合毛利率结转,有的月份又按8%结转,有人为调节利润的嫌疑。随后,检查人员单独对销售部门6个业务员进行了调查询问,了解到业务员每月薪酬是按销售量提成的。他们平均每月3000多元,最多不超过4000元。而账面记载的业务员所得基本是1000元左右的定额工资,业务员反映的薪酬情况与账面记录有较大出入。
通过内查,检查人员掌握了一系列该公司财务资料不实的证据,并且为外围调查提供了方向。在认真商讨案情后,检查人员决定从该公司的几个比较大的销售客户入手,核实比对了某镇卫生院、某药品零售超市、某人民医院等单位的账目。在对某卫生院的药品购进明细账中,检查人员发现该卫生院当年从该药业公司购进药品、医疗器材共计85万余元,而该药业公司的销售明细账中只记载36万余元,购销差额达到49万余元。药业公司与某药品零售超市也存在90万余元的购销差额,与某人民医院的购销差额更是惊人,达到了210万余元。
隐瞒收入已是铁定事实,检查人员正为自己的正确判断而兴奋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该公司的大小销售客户80多家,有的客户还在省外,很难完全一一进行调查。为此,检查人员再一次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发现该公司的股东较多,而且未挂职股东占了80%。公司有如此之多的股东,在利益分配上肯定会存在矛盾。如果以未挂职股东为切入点,一定能取得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在对未挂职股东进行了一番政策宣传后,某股东果然向检查人员提供了真账保管地点、保管人员的重要线索。检查人员迅速办妥执法文书,联合当地公安人员果断出击,起获了该药业公司隐匿的一套真账。该公司炮制“两套账”的违法行为大白于天下。
但是通过检查,检查人员仍然对真账中显示的数据迷惑不解。因为真账中的收入总额为2293.72万元,而成本费用则达到了2466.6万元,利润亏损达172.88万元,比假账显示的5万余元亏损额高出了近35倍。
当检查人员向作案人员询问在效益如此不高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做假账时,该药业公司的董事长道出了心里话:主要是为了不惜一切代价占领市场,以达到长远发展的目的。由于当年财务管理不善、滞销商品又需要大量处理,造成了当年的大量亏损。但如果不做亏损较少的假账,将难以掩盖公司当年的巨额销售收入,公司会缴纳更多的税款,那样企业亏得就更多了。
经过计算核实,这家药业公司隐匿主营业务收入1283.31万元,少缴增值税204.7万元,少缴地方各税及附加29.09万元,其中应代扣业务员的个人所得税1.81万元、股东股息个人所得税6.25万元。
据此,澧县地税局依法作出了对该公司涉税违法罚款24.09万元的处罚决定。其中,对其所偷地方各税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22.79万元,涉及计税依据不实的罚款0.3万元,发票违章罚款1万元,追缴滞纳金2.9万元。澧县国税局责令其补缴增值税204.7万元,并处以204.7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所偷地方各税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被追缴入库,增值税税款和罚款正在追缴之中,4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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