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4日

内部交易隐匿加工收入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对M特种导体有限公司实施纳税评估,查明该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实现不开票收入601.7万元,少申报增值税102.2万多元,企业所得税150.4万多元,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共297.3万多元的处理决定。
M特种导体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主要从事特种金属导体的研发及生产、金属材料加工等业务。评估人员对企业基本经营数据和生产情况分析后发现两个疑点:工资占营业成本比例异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过高。
评估人员认为,该企业可能存在瞒报销售收入或多结转成本,少缴税款问题。随即向该企业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针对疑点自查。对此,企业解释称,2013年度工资占营业成本比例异常,是由于加工业务较多,销售不畅未打开市场所导致。而其他应付款则是向X铜材公司的借款。
评估人员认为该企业的解释无法消除疑点,遂依法对企业实施账簿检查。评估人员查看该企业3年间交易纪录发现,X铜材公司不仅是该企业重要交易客户,而且是该企业股东,检查年度双方发生多起加工业务。同时,评估人员发现,两家企业交易时,来料及加工收入有较大差异,存在加工费收入未开票和加工收入未申报问题。
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人员正式约谈了M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面对评估人员提供的证据,企业最终承认通过关联交易获得不开票收入601.7万元未申报纳税问题,常州市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依法补征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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