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03月14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12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已经到期,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12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已经到期,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七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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