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2日

转让独占许可使用权是否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独占许可使用权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技术或商标权人可以独占使用某项权利或注册商标的行为。在独占许可使用中,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方式下,仅允许被许可方使用该权利或注册商标,并且被许可方不能在其他地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权利或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范围可以是国家、地区或特定区域,但必须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不能是单方的意愿。

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条件的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相关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

因此,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和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也属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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