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6日

八部门发布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本报讯(记者杨贵苗)近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通知》指出,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值得注意的是,报废的旧车需要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与2024年一致,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通知》还特别提到要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如果消费者在去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没有领齐补贴所需凭证,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了相关凭证,会被纳入到2025年的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通知》统一设置全国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标准。消费者卖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买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

另外,《通知》明确了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而且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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