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3日

个人转让新三板股票是否纳税?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第三家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个人转让新三板股票是否纳税?

一、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应当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产品转让,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现行政策减按1%)。对于转让新三板公司股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新三板属于未上市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是否属于“有价证券”?以湖北省12366答复为例: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具有等分化、可交易、公允定价等特点,属于有价证券。企业转让“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但不论转让“新三板”挂牌的股票是否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因此,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关键在于区分其持有股权是否为原始股,原始股转让应当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但对转让挂牌后取得的股票是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号)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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