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

政府资助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吗

   问:企业接受政府科技部门的资助进行技术开发,如果技术成果为政府所有,那么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还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中,关于“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第36行明确,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拨款,不能实行加计扣除。

  所以,企业接受政府科技部门的资助进行技术开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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