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23日

税收筹划概述

世界流行着一句格言:“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税收虽然不可避免,但税收是可以进行筹划的。有人总结说: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又有人总结说:税收筹划是智者的文明行为。这是对税收筹划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一、税收筹划不再是禁区

税收筹划,在国外并不新鲜,近20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的专著、新作不断。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必然会出现税收筹划。为什么?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就会考虑投入的问题。这个主体就是广大的纳税人,他们要考虑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出,纳税人的利益要最大化,纳税成本最低化。这是税收筹划的经济基础或曰客观条件。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发达国家,纳税人主流是主动搞税收筹划,偷税的很少。据说,有些富人是靠税收筹划发家的。纳税人搞税收筹划是好事,他们依法少纳税或不纳税就是税收筹划,这种经济行为是有生命力的。今后纳税人将更多地走这条路,这也是一条正路。纳税人较多地关注如何赚取利润,但更应关注的是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纳税人的目标,不在于利润的最大化,而在于税后利润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就是为了这样的一个目标。

但是,过去我们在宣传上有很多误区,报纸上经常出现对“纳税人多缴税”的表扬话语,这是宣传上的失误。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其中包括两个方面,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征税人要依法征税,多征税和少纳税都是错误的,都不符合税收法律的要求。同时,我国过去对税收筹划也有偏见,具体表现是在行政上有误解,在理论上是禁区。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认为纳税人搞税收筹划是避税,这明显是错误的。

我国的税收筹划“小荷才露尖尖角”,我们应当帮助纳税人在了解税法的前提下,让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的运作,对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产品成本、产品价格作出决策,最终达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

搞税收筹划,中介机构就可以大显身手了。但是我国目前的中介也只是初级的服务,还没有上升到税收筹划的高一级的层次。中介机构如税务代理、会计师事务所帮助纳税人搞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促进征税人提高税收水平,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纳税人的诉讼、复议,降低整个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行政管理成本,同时还能在客观上起到监督、制约征税人的作用。

在我国进入WTO之后,纳税人税收筹划的问题将会立即突显出来。首先是国外企业热衷于税收筹划,以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其次,随着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一些限制的逐步取消,外资企业将更大量涌入我国的各个领域和行业,同时我们的企业也要走出国门,这都需要税收筹划。还有一个未被人们重视的问题是,我国资金计息方式是单利,国外是复利,这个差距是非常大的。所以国外的纳税人非常重视资金流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非常重视税收筹划。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税收筹划与纳税人也并不是直接对立的,它可以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法,促进税务部门完善税法。我们现在一年一度一个月的税法宣传是远远不够的,这种税收宣传肯定到不了位。特别是对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宣传才刚刚开始。而且是就税收筹划研究税收筹划,没有从更高的角度去理解、去研究。学者们研究税收筹划的法理问题也才刚刚开始。

例:中国财经网曾经有篇报道“不是偷逃税是合法节税,税收筹划获默认”。文章说:通过筹划,让企业合理节约上缴税款,这就是正在兴起的“税收筹划”行业的任务和目标。在中国税务报社举办的一个关于“税收筹划”的研讨会上,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及业界人士就税收筹划进行了专题研讨。值得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已经得到中国税务高层管理部门的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的一位负责人曾表示,税收筹划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税收筹划应该花大精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而不应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该负责人进一步坦言,目前许多企业对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清楚,只想通过其他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应该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这方面的“筹划”空间是很大的。

与前些年对“避税”研讨班所持反对态度相比,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此番发言,显示出税收管理当局对于税务筹划的默认态度,税收筹划不再是禁区。

税收筹划的春天来了,但夏天还没有来到,还不够热。

二、税收筹划的空间变大

   2000年—2007年的几次税收筹划研讨会上,无论来自税务部门的官员,还是纳税人,他们都有一个感觉,税收筹划的空间在变大,这是有着理论和实践的根据的。

1  我国的税收社会大环境越来越好。

税收在逐步走向法治,依法治税正在逐步变为现实。主要表现是,新税制实施以来,税法得到统一,税权相对集中,规范了减免税,取消了各种越权减免税和随意减免税,对企业的一些扶持走上了“桥归桥,路归路”的轨道。对该扶持的企业先征税,再从财政渠道予以返还。从财政角度看,中央一些补贴也不再走减免之路,而是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这样,财税法律法规越完善,规定就越细,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就越强,税收筹划就越容易做。反之,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就差,因为行政干预很多,且行政干预的约束力太大,税收筹划就很难落实。只有法律的约束力远远大于行政的约束力的时候,纳税人才敢理直气壮地去搞税收筹划或曰名正言顺地请中介机构帮助企业搞税收筹划。

2  淡化税收任务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总量不断扩大,2006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37636.27亿元,,2007年全年工商税收收入达到49442.73亿元,比上年递增31.37%。这说明财政收入的压力逐步变小。从我国近些年的税收实践来看,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不像十年前那样繁重了,税收计划在逐渐被淡化,这就为税收优惠政策完全落实到位,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3  我国的税收政策变化多。

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改革开放的近30年,我国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往往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税负相差很大。

    据资深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收政策仍然具有操作空间,即现有的减免税收政策没有完全到位,没有利用好,这是当前税收筹划的最主要部分,也是最大的空间。比如,从1997年到2000年的三年内,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了17次,2002年以后又有几次变化,可见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大。此外,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后,一些法律解释不断,正所谓“ 刚学会了,又说变了;刚说不变,又来文件。(税收法规)朝令夕改”。最典型的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征税的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94)财税字第026号文、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国税发(1998122号文、国税函(2001668号文、财税(200229号文,即便如此,还有许多纳税人、税务干部不能正确的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规定,造成错征、多缴税款的行为经常发生。这说明中国的税收法制尚不健全。所以,应当尽快用好、用足现行的税收政策,尤其税收优惠政策。

4  从纳税人方面看,有了税收筹划的市场需求。

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全面推行,企业纳税已由原来税务部门包办,改革为纳税人自己上门申报,这进一步分清了纳税的法律责任,原来专管员情况下,存在“漏税”一说,现在,公开办税、自主申报纳税的情况下,只有“偷税”行为,且新征管法第63条、新刑法第201条对“偷税”行为均作了明确规定。纳税人纳税的风险越来越大。企业迫切需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信息,了解税收政策背景,做好税收政策预测,即税收筹划。

    有人担心,税收筹划会钻税法的空子,即税收筹划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上的不足、缺陷、漏洞,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纳税人减轻税负的目的。其实,这样的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起到完善税法的作用,有的国家还对第一个发现税法漏洞的纳税人给予重奖。

税收筹划,在我国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或者说,它的空间越来越大。税收筹划逐渐从地下走到地上,从幕后走向前台,直至目前的可以在“阳光下操作”。

税收筹划的空间虽然越来越大,但今后税收筹划的难点也显现出来了。难点在于,国内的中介机构到国外去为国内的企业在国外办工厂、国外的企业在中国办厂(即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搞税收筹划。因为,为国外企业、外资企业或中国在国外的企业搞税收筹划,就要了解国外税制,要懂国外会计,要懂被委托企业所在国的税收法律。目前,国际上一些中介组织在中国搞这方面的培训,很火爆就是个证明。

此外,加入WTO之后,我国的企业搞税收筹划,第一稀缺的知识是国际金融,第二稀缺的知识是国际贸易。因为税收筹划是与经济联系在一起的。更同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筹划进行国际结算,在哪个时点用哪个国家的币种结算划算,必然涉及国际金融方面的知识。与国际接轨后,税收筹划,不夸张的说,筹划者应当是个“全才”。我们现在的税务代理仍处在初级阶段,远远没有达到规范的税收筹划阶段。国外还有税收筹划师。我国缺少高级税收筹划师,从现在起,就应当着手培训自己的税收筹划人才。

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61231,全国共有税务师事务所3214家,执业注册税务师21428人,其中60岁以上的,占18.2%51-60岁之间的,占12.3%41-50岁之间的,占21%40岁以下的,占48.5%,可见,51.5%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年龄在41岁以上,造成许多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年龄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能力较差。

《北京青年报》曾经报道,有关方面调查显示二十一世纪最热门的职业,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税务会计师,叫法虽不很规范,但可以看出具备税法和会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非常匮乏的,以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为例,作为融税法与会计、其他相关法律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税务代理实务》的考试,1998年内部考试26548人通过。1999年全国报名人数72208人、参考人数46915人,全科考试合格5112人,占参考人数10.89%。《税务代理实务》平均得分为43.27分,合格率为20.95%2000年实际参考人数36000人,按60分及格线划分《税务代理实务》及格率为24.3%70分以上的3.3%,最高分数81分。全科合格人数8285人。2001年、2002年合格分数线仅划定为55分,2001年—2006年通过的考生人数分别为8760人、3480人、4144人、5931人、4435人、3193人。上述统计表明,在通过考试的合格人员中同时精通会计和税法并融会贯通的考生所占的比重很少,而这很少比重的人员还不一定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累计有70066人,其中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有21428人,非执业(社会)的有28591人,非执业(税务机关)的有20047人。可见相当数量的人员取得资格,但并未真正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而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相比,目前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队伍就显得较小了。截至20064月,全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为6.98万人,是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的3倍还多。因此,当前税务代理行业人才匮乏,特别是能够从事税务筹划方面高、尖端业务的人才奇缺,造成了巨大的市场急需专业支持的局面。因此,人才是关键问题。

随着2006年我国咨询服务领域的对外进一步开放,“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抢占中国税务代理市场已经不可避免,而他们首先关注的是人才的争夺。以德勤为例,已连续三年在中国高校内举办“税务精英挑战赛”,从中选拔、发现、吸收优秀专业人才。2006年更是两岸四地39所大学的200多名学生参加,德勤中国税务主管合伙人表示,税务精英挑战赛其中一个主要的目的,是培养大学生对税务的兴趣,协助发掘税务专业人才,这是该公司在中国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要策略,该公司在未来投资一亿五千万美元发展中国业务的计划中,其中百分之六十五将用于招揽、培育及挽留人才。因此,今后税务代理市场的竞争,某种意义上就是人才的竞争。

所以,严格说来,我国的税收筹划到目前还没有真正走向上市场。税收筹划的空间是广阔的。

综上所述,我们开辟了“纳税与筹划”专栏,系统介绍有关税收筹划理论与案例分析方面的知识和内容,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这一热点问题,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未完待续)

 

                       【本文作者: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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