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06日

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案例]
某工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某机床一台,原值20万,已提折旧5万元。清理固定资产时,以现金支付有关清理费用1万元。清理固定资产及支付有关清理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现金         1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我们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进行分析比较:
(1)假设按原值出售该项固定资产,根据规定不需缴纳增值税,则出售该项固定资产的净收益为:200000-150000-10000=40000元
(2)销售价格高于其原值,假设以20.5万元(含税价)出售该项固定资产。则根据规定需征4%的增值税,则应缴纳增值税:205000÷(1+4%)×4%×(1-50%)=3942.31元,则以高于原值5000元出售该项固定资产,净收益为:
205000-150000-10000-3942.31×(1+7%+3%)=40663.46元
(3)假设以低于原值的19.99价格万元出售,则按规定不需缴纳增值税,净收益为:
199900-150000-10000=39900元
(4)假设以20.1万元的价格出售,则:按规定应缴纳4%的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
201000÷(1+4%)×4%×(1-50%)=3865.38元
以高于原值1000元的价格出售该项固定资产,净收益为:201000-150000-10000-3865.38×(1+7%+3%)=36748.08元
比较上述四种情况,可以看出,销售固定资产的价格,当以等于或低于原值价格出售时,以等于原值的价格出售,净收益最大;当以高于原值的价格出售时,净收益未必比以等于或低于原值的价格出售要高,这时需考虑增值税税负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以下方程式中计算出平衡点:
X-15-1-4%×X÷1.04×(1+7%+3%)=20-15-1,求出X=20.88万元,即,当以高于原值价格出售时,价格必须大于20.88万元,净收益才会比以原值价格出售多(此处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条件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还应考虑税收的调节作用,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使企业在节税的同时,达到更大获得的目的。
小结:当然并不是所有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出售时都应该使出售时都应该使出售价格低于账面原值,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点评: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一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了更新设备、工具或为了使企业资金流畅,减少闲置资产,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在科技高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频繁的今天,在销售这些物品时到底如何定价,可能有很多经营者没有特别明确的认识,总以为售价越高就越合算,其实不然。有些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很多收入和支出不记帐,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更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因为这些企业更多地只看到收益,看不到应缴税款,而等到税务稽查机关查账发现问题时,才发现补缴税款后,出售自己使用过物品所得的实际收益比原先低很多。
因此,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市面价值低于账面原值时,按市面价值出售。
(2)当市面价值高于同原值不多时,不如将价格定在稍低于账面原值,这样双方受益,而且这种良好关系也可以给企业以后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便利。
(3)当市面价值高于账面原值很多,达到并超过上述平衡点时,可以按市面价值销售,因其价款较高,其增加额可足以抵销缴纳的增值税后仍有部分盈余。
本筹划例题涉及的相关税法规定链接:
(1)(94)财税字026号文规定(具体内容略)
(2)国税函[1995]288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游艇,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但“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若不具备以上条件,应按照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3)财税字[2002]29号文:
自2002年1月1日起,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按如下内容执行:
一、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经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本文作者: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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