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税收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质要求,也是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当前,建议应重点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数字经济、低碳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个维度,纵深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以优化税费政策为导向服务好实体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面对百年大变局和世纪大疫情,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实体经济生产经营遇到不小困难。税务部门应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放到服务实体经济上,以优化税费政策为导向,推动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助力实体经济发挥“压舱石”作用。政策口径上要适度从宽,推动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应出尽出”,切实帮助实体经济中的困难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政策标准上要尽量统一,税务执法标准、税费征管制度、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尽量全国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目前全国统一条件尚不成熟的,推动政策执行标准在重点区域、毗邻地区率先统一,成熟后再有序扩大范围。政策执行上要精准高效,优化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对重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探索直联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着力做到办理过程中的“无感”和政策红利上的“有感”。
以税收治理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牵引服务好数字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抢先布局数字技术、数字经济,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未来要走的路径和模式,不难预见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在于数字经济。与此相匹配,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应该把重心放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上来,加快推进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和技术、业务、组织变革,以更好地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数字经济枝繁叶茂、蓬勃成长。对内,深化以数治税,开展数据治理,在以数辅政、以数补链、以数促管上多做文章,以数字化转型推动税收工作融入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助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对外,不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税费负担,助力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链现代化、价值链高端化,不断打造数字经济的新优势、释放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以健全绿色税制为抓手服务好低碳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和标准体系,应抓住“三个环节”。在政策顶层设计环节,应对照碳达峰目标,配套完善现行税费政策特别是环保税、资源税等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对开征碳税进行可行性研究,着力建立起一套与绿色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税费政策体系。在政策末端落实环节,既要全面落实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要着力发挥环保税、资源税等“小税种”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小费种”作用,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标准体系环节,应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探索建立“绿色税收指数”“绿色能效税电指数”等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客观反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质量的指标体系,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以推进共同富裕为愿景服务好民营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税务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应大张旗鼓地“放到位”,充分信任和尊重民营企业,从“诚信推定”出发,真正做到“放”得彻底且有序,特别是对税法遵从度高、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缴费的民营企业,做到无风险不打扰。应一视同仁地“管起来”,坚持精确执法和精准监管同向发力,重点依法加强对资本市场和各类金融活动的税务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应优质便捷地“服务好”,持续推动税费服务方式转型升级,落实容缺办理、套餐服务、首违不罚等制度;持续深化“税银互动”,用好纳税信用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不折不扣落实主要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一揽子“退、免、减、缓、降”等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为广大民营市场主体降成本、减负担、增活力,助力民营经济轻装上阵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第八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预录取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