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
库存原材料报废的殘值收入是否要计算销项税
问:库存原材料报废的殘值收入是否要计算销项税
答:原材料报废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属于正常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原材料属于货物,报废后并没有改变其作为货物的性质,销售后的收入也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税金应计入销项税金。其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的。
如果属于非正常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上一篇:房地产企业代收业主的契税,是否作为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企业捐赠不动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