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3日

新税法下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如何把握

         问:新所得税条例第五十七条关于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时间一年的资产,如果单位购买一个螺丝刀5元钱,可以使用2年,是否也要作固定资产核算。有没有其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使用?
  答:是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再象原税法那样,对固定资产的界定有一个机械的量的规定,一是与现行会计准则相适应,二是适应实践中物价的变化及企业的资产管理要求。应该说,现行制度下给了企业更多的管理自主权,作为核算主体,如何判断一项资产是否构成一项固定资产,法规是站在一个理性的管理者的角度去规范的,比如相对于企业经营规模该项资产的重要性,再比如作为一项固定资产的核算成本等。您提到的那把螺丝刀,企业要把它作为固定资产,从理论上讲好象找不出什么问题,但作为一个财务管理者,税收征管者而言,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有些过于机械。需要提示的是,税务机关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监管,是要结合企业纳税综合情况进行分析,特别处在征、免税年度,有人为调整、不符合常规的做法,一经查实,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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