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3日

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是交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只要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
  第二条 本法规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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