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8日

购入软件新税法规定最低摊销年限吗

       问:原规定有购入软件的最低摊销年限设置为2年,但新企业所得税没有明确其摊销年限,原来的政策还适用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中规定:(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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