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2日

以商场购物卡的形式发放职工劳保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项规定,贵公司虽然以商场购物卡的形式发放职工劳保费,其实质还是个人所得税应税范围,因此,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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